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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季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同比增213%

  • 发布时间:2020-05-11 12:15   点击次数:    来源:辽宁日报
  •   “非常感谢检察官,帮我家解了燃眉之急!”说起检察机关为自己申请6万元司法救助金的事,凤城市红旗镇黄旗村村民梁淑清依旧心怀感激。

      年过八旬的梁淑清是一起命案被害人的家属,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凤城市检察院了解案情和救助对象家庭情况后,先后5次赶到黄旗村,与镇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当地爱心企业一起,合力对梁淑清家进行司法救助。目前,检察机关还在与民政、残联、慈善总会等沟通协调,为受害家庭争取更多的援助。

      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拓宽救助渠道。年初以来,省检察院经过深度调研,在全省检察机关启动了“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推出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实施对命案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工作指引》;全面梳理了现行与社会救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列出了《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对应清单》,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的同时,通过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方式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推动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工作大格局。

      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转变工作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因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铁岭县鸡冠山乡上峪村刘某夫妻被害身亡,留下父母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接到刑检部门移交的线索后,铁岭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受害家庭申请到12万元司法救助金。此后,检察院还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公益组织对接,建立联合救助机制,实施多元救助,使刘家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今年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件,惠及救助对象47人,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13%;全省各级财政拨付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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