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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鞍山以体制机制创新加速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2020-10-20 16:08   点击次数:    来源:辽宁日报
  •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鞍山市将解决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当作制度创新的机遇,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大刀阔斧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环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鞍山市按照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估体系自我加压,聘请毕马威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年底前,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指标在流程优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部门协作机制初步建立,专业能力整体提升,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表现中居东北地区前列。其中,在开办企业方面,力争实现2个环节2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建筑许可方面,力争实现11个环节80天内办结;在获得电力方面,低压力争实现2个环节15天内办结,小微低压用户典型经验拓展至10KV高压接入客户。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100%事项网上可办,目前实际网办率已达96.6%。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鞍山市以简事项、减材料、减时限为抓手,构建行政审批新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市大力推行由审批改备案、由备案改报告两种方式,其中由审批改备案事项42项、由备案改报告事项12项;减少审批材料,主要采取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两种方式,其中容缺受理事项104项、告知承诺(A类)事项43项、告知承诺(B类)事项6项;压缩审批时限,主要采取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方式,承诺件改即办件事项达150项。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鞍山市参考先进省市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充分论证,酝酿出台《鞍山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涉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7个部门,保留了重大行政裁决事项审核机制、行政裁决告知的规定,健全了行政裁决救济程序的衔接机制,增加了明确实施行政裁决的主体、适用范围、原则、程序的规定和期限的规定;丰富了建立行政裁决协调配合机制,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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