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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年学徒培养计划启动

  • 发布时间:2020-11-12 15:33   点击次数:    来源:辽宁日报
  •   11月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开始实施青年学徒培养计划,2020年至2021年,对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在职青年职工等开展1年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上浮20%。

      优化培训补贴拨付模式,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预计补贴数额的50%预拨资金,培训达到正常进度一半时再拨付25%,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补贴资金;对未通过验收的,据实收回预拨的资金。

      发挥就业见习作用,因新冠肺炎疫情见习中断的,相应延长补贴期限。对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预拨最多50%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被留用的,除按规定拨付余下补贴外,可预拨用人单位不超过50%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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