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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社部发五类休假标准 妇女节儿童节逢周末不补假(2)

  • 发布时间:2019-08-02 15:41   点击次数:    来源:北京青年报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

      未婚探望父母每年20天

      已婚每4年一次20天

      有关探亲假标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一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婚丧假为1天至3天

      根据路程远近给路程假

      有关婚丧假标准: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天至3天的婚丧假。

      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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