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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高院发布疫情防控民事行政案例 促企业共渡难关(2)

  • 发布时间:2020-02-27 14:57   点击次数:    来源:中国新闻网
  •   广东高院审理认为,涉诉纠纷因行政行为引发,但帮助超市尽快易地经营,避免因疫情扩大损失,是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关键。经多方协调,该超市与城市经营公司达成了搬迁补偿和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2月25日,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珠海某公司是一家生产5G配套设备的小型民营企业,通过中间商向湖南和广东东莞两家机床公司采购了一批机床,先后开出10张总额240万元的承兑汇票。受疫情影响,珠海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承兑,两机床公司先行垫付款项后也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法院提起请求付款诉讼。

      珠海金湾法院审查认为,案件当事人均系民营企业,都因疫情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复工复产。经组织调解,各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60万票据款,剩余款项分期兑现;两原告同意放弃保险费、律师费和部分利息。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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